集团公司健全督办机制,提升企业管控能力
发表日期: 2012.09.12
为落实控股公司“大督办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整合集团公司监督资源,加强各监督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提升企业管控能力,集团公司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于8月9日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集团公司领导、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审计、风险控制及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和各直属企业监事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集团公司近年来监督督办工作情况总结,并认真学习了控股公司大监督体系文件精神,同时对集团公司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行探讨,达成了初步共识。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以落实大督办体系为契机,全面整合监督资源,健全和完善企业督办工作制度,做到全员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一、健全体系,落实层级责任。根据控股公司《关于印发<投控系统构建大督查督办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健全和完善督办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在集团公司层面有效实施督办的基础上,扩大督办范围,推广到二级公司层面,建立集团公司和二级公司两级督办体系,强化信息互通,进一步提升执行力和管控能力。
二、科学筹划,注重工作实效。集团公司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的方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强调部门协调,注重工作衔接,加强跟踪落实,注重监督结果评价。在具体督办工作中,坚持领导负责、分流承办、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时限,明确责任,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突出过程监督和信息的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部门承办督办,努力实现督办件件有落实。
三、固化于制,完善奖惩机制。集团公司要认真研究制定督办工作相应考核机制,以制度化形式将督办考核奖惩机制予以明确和固化,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大督办力度,确保督办事项得到认真办理和落实。对承办、督办不力的部门严格考核,奖罚分明,督促办理事项及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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