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市国资委、控股公司有关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调研工作的要求,4月18日,集团公司召开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调研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先华主持。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总部、二级公司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学习了市国资委2008年8月18日下发的《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资产损失认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范围及资产损失责任划分等重大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大家认为,此次调研是市国资委为了建立深圳市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而进行的系统、广泛、深入的调研,集团公司要以此为契机,成立调研工作小组,按照上级调研要求,严格责任,科学统筹,认真总结自身企业发展中出现的类似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着力推进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健全,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制度保障。